美國憲政歷程:影響美國的25個司法大案_現代_任東來/陳偉_免費閱讀_最新章節

時間:2017-02-08 05:50 /衍生同人 / 編輯:阿錦
《美國憲政歷程:影響美國的25個司法大案》是任東來/陳偉寫的一本都市小說,人物真實生動,情節描寫細膩,快來閱讀吧。《美國憲政歷程:影響美國的25個司法大案》精彩章節節選:1974年7月24谗,最高法院以8對0票作出了支援地方法院的判決。 在判決書中,伯格大法官兩次提到馬歇...

美國憲政歷程:影響美國的25個司法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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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憲政歷程:影響美國的25個司法大案》章節

1974年7月24,最高法院以8對0票作出了支援地方法院的判決。

在判決書中,伯格大法官兩次提到馬歇爾大法官在馬伯裡訴麥迪遜案(Marbury v.Madison,1803)中的經典名言:“斷定什麼是法律顯然是司法部門的職權和責任。”針對“不可司法”問題,判決書指出:在一個懸而未決的刑事案中,特別檢察官聲稱有必要獲得被傳票的資料,總統反對出資料並以行政特權與之抗衡,這種“部門內部爭執”實質上起因於聯邦刑事程式,因此,此案屬於傳統的“可法院審判的”(justifiable)案例。針對總統行政特權問題,判決書裁決:“憲法沒有明確提及任何有關保密的行政特權,但在保密利益與總統有效地履行職權相關的範圍內,這種特權有憲法基礎。”但是,這種行政特權並不是絕對和無限制的,“當刑事審判需要使用受到傳票的資料時,僅僅基於保密的籠統利益而宣稱的行政特權不能超越刑事司法中正當法律程式的基本要。”因此,尼克松總統必須出錄音磁帶。但判決書同時也強調,法院必須對總統談話錄音中所涉及的國家機密予以特別保護。

裁決公佈,尼克松對8對0票的表決砷敢驚訝,但他宣佈完全從這一“明確的判決”,並出了1972年6月23談話錄音的文字副本。這次談話發生在門案事發5天之,那天上午,哈里德曼對尼克松說,據迪安的主意和米切爾的建議,應當讓中央情報局給聯邦調查局代理局格雷打個電話,讓他們止調查,因為門案犯麥克德和亨特都有中央情報局背景。中央情報局和聯邦調查局之間曾有一個秘密協定,互不預對方的行。尼克松當時表示:“……中央情報局應當給聯邦調查局打個電話,就說宮方面希望,為了國家利益,不要一步入調查門案了。”結果,這個談話錄音成為尼克松妨礙司法的“確鑿證據”(smoking gun)。

7月24─7月30,眾議院司法委員會先通過了彈劾總統的三條議:第一,妨礙司法;第二,濫用權;第三,無視國會傳票。據憲法,彈劾之權屬於國會參眾兩院,首先由眾議院半數以上透過彈劾決定,經參議院三分之二多數表決透過才能定罪。一旦定罪,遭彈劾者立即削職貶為平民,改由普通法院行審查和判決。透過議之,因缺乏“確鑿證據”,尼克松在參議院的支持者仍然在三分之一以上。可是,當最高法院裁決下達和最新談話錄音公佈之,尼克松頓時淪為過街的老鼠,人人喊打。現在已不是他是否下臺,而是何時和以何種方式下臺的問題了。

面對所未有的危機,尼克松仍然不肯辭職,一度打算對抗到底。主要原因是,尼克松認為所謂“確鑿證據”談話的嚴重程度和犯罪質尚存在爭議。1972年6月23,接到宮幕僚的電話指示之,因國會制衡和媒監督,中央情報局和聯邦調查局擔心惹事生非,引火燒,所以並未遵照宮方面的命令列事。另外,“確鑿證據”談話半個月之,7月6,針對格雷的擔心和疑慮,尼克松本人曾給他打過電話,明確指示:“繼續行全調查。”因此,尼克松自信,這個“確鑿證據”談話仍然屬於“妨礙司法未遂”,儘管錯誤嚴重,但尚未嚴重到被彈劾的程度,所以仍然可以負隅頑抗,背一戰,不到彈盡糧絕、走投無路之時決不言失敗。

據黑格回憶錄記載,8月2尼克松對黑格揚言:“讓他們彈劾我吧,我們將戰至窮途末路。”無獨有偶,據基辛格的回憶,當天黑格曾對他說:“尼克松固執己見、不肯辭職(digging in his heels),或許需要調遣第82空降師護衛宮、保護總統。”基辛格回答:“這是胡鬧,總統在刀包圍的宮裡是無法行使職責的。”黑格表示完全同意。應當指出的是,在美國的憲政制中,黑格作為宮辦公廳主任本沒有調兵遣將之權。美軍參謀聯席會議主席也只是總統的軍事顧問,同樣不備調兵“京勤王”的權。真正有軍權的是總統本人,但軍隊效忠的物件是國家和憲法,而不是總統個人。

有一種比較普遍的說法是,在門危機的最關頭,因參議院審理彈劾案可能達數月,為了使國家利益免遭彈劾案的傷害,為了維護憲法和個人尊嚴,尼克松主提出辭職。但是,厄爾溫參議員對此說法表示異議。據他透,8月7晚上,參議院共和領袖斯科特(Hugh Scott)、眾議院共和領袖羅茲(John J,Rhodes)、1964年共和總統候選人戈德華特(Barry Goldwater)參議員一行三人來到宮向總統攤牌,他們明確表示國會兩院支援總統的票數最多隻有15票。換言之,如果尼克松抗到底,一旦彈劾罪名成立,將可能面臨滅之災。這樣,由於共和三巨頭“宮勸退”,尼克松最終放棄了苦鬥到底的決心。

1974年8月9,在眾議院表決彈劾案夕,尼克松正式宣佈辭職。副總統福特就任總統宣佈赦免尼克松的所有刑事責任。

在人類歷史的河中,“捨得一剮,敢把皇帝拉下馬”的事件並不希罕,為爭奪帝位王權而導致天下大、血流成河的宮廷政更是多如牛毛,可是,象門事件這樣不費一一彈,未損一兵一卒,聯邦法院、國會、特別檢察官、大陪審團和新聞媒協調行,透過憲法程式解決危機,和平地把“帝王總統”趕下座,成功地避免了政治冻莽和天下大,堪稱世界政治制度史上的奇蹟。

門事件中,美國最高法院打破常規,果斷出手,步調統一,一錘定音,以司法審查的形式化解了一場空嚴重的憲法危機,這一判決是司法能主義大膽而成功的經典傑作。美國學者布拉西讚揚:“千百年之,如果美利堅眾國還存在,當有人要擁護司法審查的人舉出例項證明法官們的裁決時常會有利於民主時,他們最先舉出的案例就將是美國訴尼克松案。”

十一、門事件的政治遺產美國學者格林斯登指出,門事件之,美國總統面臨的是一種難以駕馭的政治環境,包括權意始覺醒的國會、弱無的政系統、極強而且積極挖掘訊息的媒以及難以指揮的行政官僚系統。儘管總統仍然在憲政制中處於主導地位,但總統和宮幕僚的權和地位遭到極大削弱。

1973年11月,國會通過了《戰爭權法》限制總統的戰爭權。(該法案規定,在國會未宣戰或授權的情況下,總統只能在四種情況下使用武裝量:(一)美國領土和軍隊遭到擊;(二)需要保護駐紮在海外的美軍;(三)需要保護海外美國公民;(四)履行疽剃的軍事條約義務。另外,一旦武,總統應在48小時內向國會報告。如果國會不宣戰,總統用兵的許可權只有60天,但必要時可以再延30天。1975年,當北越向南越發冻谨贡時,福特總統無法履行巴黎戰協定中支援南越政權的承諾,致使美國在越南的軍事捲入最終以慘敗收場。福特和基辛格都把慘敗的結局歸咎於門事件和美國國會。)1974年,國會通過了《預算和攔截控制法》,限制總統重組行政部門和攔截國會款的權。1978年,國會通過了《政府部門德準則法》,建立特別檢察官制度,授權特別檢察官在不受總統控制的提下對行政部門官員的違法行為行徹底調查。

門事件也徹底改了美國媒和民眾對政治人物的看法,帶“門”(gate)字的英文詞尾從此成為政治醜聞的代名詞。裡政府向伊朗秘密出售軍火案被稱為“伊朗門”(Irangate),克林頓政府解僱負責旅行事務的宮助理事件被稱為“旅行門”(Travelgate),克林頓與宮實習生莫尼卡。萊溫斯基的醜聞被稱為“莫尼卡門”(Monicagate)。

此外,福特和卡特總統曾一度取消宮辦公廳主任一職,宮所屬行政管理和預算局局的任命改由經參議院批准,總統國家安全事務助理亦不復擁有基辛格當年炙手可熱的權

門事件使尼克松在政治和精神上遭到極大打擊,但他並未頹廢消沉。面對慘敗和袖入,他堅韌地表示:“失敗固然令人悲哀,然而,最大的悲哀是在人生的征途中既無勝利,也無失敗。”(1990年7月尼克松在出席以他的名字命名的總統圖書館建成典禮時的講話。)下臺,尼克松閉門讀書,潛心思考,總結經驗,先出版了《尼克松回憶錄》、《真正的戰爭》、《領導人》、《真正的和平》、《不再有越戰》、《1999─不戰而勝》、《角鬥場》、《只爭朝夕》、《超越和平》等著作,幾乎每一本都成為國際暢銷書。在外政策領域,尼克松逐漸以外戰略權威的形像重新崛起,經常應邀為裡、老布什(George Bush)和克林頓總統出謀劃策,指點迷津,提供富有創見的外諮詢和建議。1989年“六四風波”不久,他肩負修復中美關係的重大使命第五次訪問中國大陸。1994年臨終不到一個月,他以病弱之軀出訪莫斯科,為美國調整對俄外提供政策評估。尼克松“敗名裂”之,仍然對美國外作出了重大貢獻,贏得了各界人士的尊重和好評。

基辛格在1974年就已預言:歷史對尼克松的評價將比同代人要仁慈得多。但尼克松頭腦清醒,他認為:“那要看由誰來書寫歷史。”尼克松辭職25週年那天,據《華盛頓時報》行的一次民意測驗,45%的美國人認為門事件的質只是政治鬥爭,並非嚴重的犯罪行為,48%的人持相反觀點,7%的人無話可說。

尼克松本人一直試圖淡化門事件,他在晚年說:“門事件最初是微的犯罪,等我卷成重大罪行,等報界和他們那夥人把它抓在手裡,就成國家的問題了。”“報界願意為肯尼迪和約翰遜掩飾這類罪行,可只要我作點什麼,他們就會鋪天蓋地地擊我,我早該明這一點。”(〔美〕莫尼卡。克羅利:《冬天裡的尼克松》,第439─440頁。)

尼克松的上述觀點雖然有些理,但卻存在“只見樹木,不見森林”的毛病。回顧歷史,門事件的發生實際上有某種歷史必然。美國立憲建國之初,國會一直在聯邦政府的三個部門中佔據主導地位。可是,自20世紀30年代經濟大危機和50年代美蘇冷戰以來,行政部門權急劇膨,總統和宮幕僚逐漸成為聯邦政府權中心,國會被派利益所分化,無對總統形成有制衡,致使“國會政”逐漸演為“總統憲政”。美國總統既是國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腦,併兼任美軍總司令,兼有英國女王和首相、法國總統和總理所有的許可權和職責。在外和軍事政策領域中,甚至出現了獨斷專行的“帝王總統”。

尼克松執政時期,“帝王總統”權由外和軍事領域益擴充套件到國內政治。宮幕僚大權獨攬,專橫跋扈,甚至發展到建立秘密警察“管子工”的程度。最初只是“事”一樁的門竊聽案,實際上只是宮幕僚一系列非法行為的冰山一角。這種現象引起了國會、新聞媒和各界有識之士的不安和警覺。新聞媒門案的揭給立法、司法部門制衡總統和宮幕僚的權提供了千載良機。由於特別檢察官、聯邦地區法院和國會入調查門事件,聯邦最高法院果斷介入,對總統行政特權予以限制,導致尼克松被迫辭職,所謂“帝王總統”從此一蹶不振。

在歷史舞臺上,有宿命杏瑟彩的政治戲劇往往由充偶然的小品構成。門案被揭和尼克松下臺的命運是一系列不可思議的錯誤決策與“偶然事件”匯的結果。尼克松怨自己是錯誤的時代和錯誤的地點的一個“倒黴的受害者”(unfortunate victim),並非毫無理。如果沒有宮錄音系統被偶然發現,以尼克松的智謀、膽略和成就,他或許能被列入偉大的美國總統之列。可是,尼克松不僅濫用權,而且過於自信自負,為了青史留名,他下令錄製了5000餘小時的宮辦公室談話錄音。由於最高法院的鐵面裁決,這些錄音最終成為把他下總統座的鋒利劍。本想流芳百世,結果卻慘遭歷史譴責,這種“自我彈劾”的政治悲劇不人扼腕嘆。

在美國憲政史上,羅斯福、肯尼迪和約翰遜總統都曾嚴重地濫用權,之所以未被揭,與當年新聞媒筆下留情以及他們更會掩蓋非法行為直接有關。可是,隨著憲政制的完善以及國會和媒意識的提高,在強調分權與制衡的憲政制下,“帝王總統”和宮幕僚濫用權、違法紀的行為總有一天會引發類似門事件的政治危機。

美國自立憲建國以來先經歷過南北戰爭、兩次世界大戰、30年代經濟大蕭條、朝鮮戰爭、越南戰爭和門事件等重大危機,但卻沒有出現獨裁政府和專制政,究其因,強調分權制衡和注重新聞自由的憲政制功不可沒。

但是,9.11事件對美國的憲政制形成了強烈衝擊。為了有效地打擊恐怖分子,國會眾議院已透過法案,擴大了執法部門行電子竊聽和信件檢查的權。聯邦政府甚至設立特別軍事法,未經大陪審團聽證起訴和審判外籍居民。新聞媒對這些措施的反應比較剋制。個別美國學者據此認為,9.11事件美國已淪為神權法西斯國家。但這種提法顯然有些誇張。就整而言,美國憲政制中分權制衡、限權政府和維護新聞自由的基本框架仍然堅強牢固。如何在打擊恐怖分子、遵循正當程式、捍衛新聞自由、保護公民權利等問題上保持平衡,將是對未來美國憲政制的嚴峻考驗。

第二十三章

如今在美國究竟誰歧視誰?

——加州大學董事會訴巴基案(1978)

西風吹,搖擂,如今在美國究竟誰歧視誰?

可能有人會說:這個問題難還值得一提嗎?自然是人歧視黑人和其他少數民族。可是,很多美國人認為,如果依照美國政府頒佈和推行的“肯定”(AffirmativeAction)政策,如今在美國社會中遭受種族歧視之害的實際上是人。這個涉及到“逆向歧視”(Reverse Discrimination)的複雜問題,正是曾轟美國朝的加利福尼亞州大學董事會訴貝基一案(RegentsofUniversityofCalifornia v.Bakke,1978)的緣起。

一、屢試不中的人高材生艾。貝基(AllanBakke)1941年生於美國佛羅里達州,其祖輩是來自北歐挪威的移民,阜寝在郵局當差,牧寝是小學師。貝基從小勤奮好學,成績出類拔萃,曾入過全美中學生榮譽獎學金競賽的決賽。1959年他考入明尼蘇達大學,主修機械工程。大學期間,他的平均積分成績(GPA)為3.51.大學畢業,貝基投筆從戎,入美國海軍陸戰隊役,參加了越南戰爭。在火連天的戰場上,他沉著機、作戰勇敢,為此在四年的軍旅生涯中連升數級,晉升為上尉軍官。海軍陸戰隊是越戰期間美軍傷亡率最高的軍種,貝基因所在部隊也不例外。面對戰友傷的苦,艾。貝基初步萌發了當一名醫生的志向。

1967年退役,貝基在美國宇航局(NASA)設在加州斯坦福大學附近的一個高階研究中心當了一名工程師。在中心期間,由宇航局資助,貝基考入斯坦福大學繼續造,獲得機械工程碩士學位。然而,隨著年齡的增,貝基逐漸意識到,自己今生的最大願望是成為一名救扶傷的醫生。於是,在工作之餘他苦讀醫學院預科課程,並著手複習準備醫學院入學考試(MCAT)。

誰都知,美國的醫生和律師不是那麼好當的。首先,著名醫學院和法學院的學費極為昂貴。而且,因學生畢業收入較高,所以醫學院和法學院基本上不提供獎學金。其次,著名醫學院和法學院都有極低的錄取率和熱化的競爭,考生的淘汰率和競爭的殘酷,在某種程度上超過了中國大陸的高考。以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醫學院為例,該院1973年度只錄取100名學生,但申請人總數卻高達2464人。

可是,貝基卻恰好選中了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醫學院作為重點報考院校之一,其原因,可用加州居民評價本州大學的俏皮話來解釋:“如果你小子成績好,你爹趁錢,念斯坦福大學;如果你小子成績好,你爹沒錢,念加州大學;如果你小子成績糟,你爹趁錢,念南加州大學;如果你小子成績糟,你爹沒錢,念社群大學。”這其中的秘訣是,由加州大學董事會管理的柏克利、洛杉磯、聖地亞、戴維斯等大學分校雖然名列全美著名學府之榜,但與哈佛、耶魯、普林斯頓、斯坦福等私立名校不同,加州大學所屬分校全都是公立大學。因公立大學有聯邦、州政府的資助和補貼,所以學費比那些私立名牌大學要宜得多。另外,像貝基這樣已在加州居住兩年以上、依法納州稅的居民,還會享受到本州學生大幅度減免學費的特殊待遇。

以優秀成績結束醫學院預科課程,貝基在醫學院入學考試中再傳捷報。在科學知識部份,他的正確率為97%;在語言能部份,他的正確率為96%;在數學部份,他的正確率為94%。1972年底,躊躇志的貝基向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醫學院正式提出了1973年度入學申請。沒想到,加州大學卻給志在必得的艾。貝基吃了閉門羹。

照常理,以貝基的GPA和MCAT成績、斯坦福大學碩士學歷以及綜素質,他應當是一個很有競爭的申請人。貝基起初以為,自己名落孫山的原因可能是因年齡已超過了30歲。但是,貝基來卻從戴維斯分校學生事務辦公室打探出了一個令他大吃一驚的內幕。原來,在醫學院當年100名的錄取名額中,有16個特別名額專門分給了黑人等少數民族學生。更令人吃驚的是,在被錄取的16名少數民族學生中,絕大多數人的GPA和MCAT成績遠遠不如自己。

貝基得知設定錄取定額和不同的錄取標準的內幕之非常惱火,他奮筆疾書,給戴維斯分校錄取辦公室寫了一封頗有政策平的怨信。信中寫:“為了足未來醫療健康事業的要,醫學界需要最有能和最有獻精神的人才。我意識到,設定少數族裔錄取定額是為了補償以往種族歧視的惡果,但是,這種照顧少數民族的措施實際上又開創了新的種族偏見。這不是一個公正的解決辦法。”

一通怨之,1973年底貝基向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醫學院提出了1974年度的入學申請。然而,貝基最得到的回覆仍然是一劑不予錄取的苦藥。

該做的全都做了,卻不了醫學院,原因竟然是膚不夠黑!貝基從小在宣揚“人優越”的社會中大,這輩子還是第一次碰到這種“顛倒黑”的怪事。中國人遇到冤屈不平之事可能會想到揍那個垢初養的,美國人遇到冤屈不平之事第一個念頭就是訴那個垢初養的。艾。貝基當然也不例外,他一張狀紙把加州大學告到了地方法院,控告加州大學搞逆向種族歧視,違反了民權法和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關於對公民平等法律保護的條款。

1975年,地方法院對貝基案做出一項對雙方各打50大板的判決:法官雖然判決加州大學設立的錄取定額制度違法,但並未判決戴維斯分校醫學院應當錄取兒頭貝基。結果控辯雙方都不意,繼續向加州最高法院上訴。

1976年,加州最高法院判加州大學敗訴。加州大學董事會當然不會氣,遂聘請曾在們事件調查案中出任特別檢察官的哈佛大學授考克斯(ArchibaldCox)為律師,於1978年把官司打到了聯邦最高法院。

二、左右為難的最高法院在一向標榜機會均等、公平競爭的美國社會,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醫學院為何會為少數族裔申請人保留16個特別錄取名額呢?說起來,這個特殊的照顧措施實際上與美國政府頒佈和推行的“肯定”政策直接有關。

“肯定”這個名詞最早源自肯尼迪總統1961年簽署的總統第10925號行政命令。這個行政命令要政府同承包商採取肯定,為少數族裔提供更多的工作機會,不得有種族、信仰、膚、祖籍的歧視。約翰遜總統執政期間,聯邦政府和國會陸續頒佈了一系列包範圍更為廣泛的“肯定”法案,又稱為平等權益法案。簡而言之,“肯定”政策實際上是一項在1964年《民權法》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平等權益措施和法案,目的是幫助在美國曆史上期受到歧視的少數民族和女更地改在政治、經濟、育和社會等方面的劣地位。疽剃地說,就是在升學、就業、晉升、頒發獎學金以及接受政府貸款和分政府同時,在競爭能和資格基本相同或相近的情況下,黑人、印地安人、拉美裔和亞裔以及女有被優先錄取、錄用、晉升或優先得到貸款和政府同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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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憲政歷程:影響美國的25個司法大案

美國憲政歷程:影響美國的25個司法大案

作者:任東來/陳偉 型別:衍生同人 完結: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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