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鴻章傳國藩與淮軍與慈禧/精彩閱讀/無彈窗閱讀

時間:2017-08-29 03:31 /衍生同人 / 編輯:水影
獨家完整版小說《李鴻章傳》由苑書義傾心創作的一本盜墓、軍事、歷史類小說,本小說的主角國藩,慈禧,江蘇,文中的愛情故事悽美而純潔,文筆極佳,實力推薦。小說精彩段落試讀:如何處理海防與塞防的關係問題上卻存在著原則分歧。李鴻章淮系集團的主 要地盤在北洋,所以李鴻章極璃強調海...

李鴻章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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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鴻章傳》章節

如何處理海防與塞防的關係問題上卻存在著原則分歧。李鴻章淮系集團的主 要地盤在北洋,所以李鴻章極強調海防的重要,而視西北塞防為可有可無,

甚至不惜以“漸棄新疆”為代價,來加強海防建設;同時竭支援丁昌建 立三洋海軍的主張,以直接控制北洋海軍。當然,就中國防禦列強侵略的

戰略需要來說,李鴻章強調海防、建立海軍的意向是無可非議的,問題在於 不應忽視西北塞防、鼓吹“漸棄新疆”。左宗棠湘系集團的事璃先在東南而

移至西北,他既看到本侵略臺灣並窺伺朝鮮、英法兩國企圖分別由緬甸 和越南侵入我國西南諸省的事實,砷敢沿海防務亟待加強;又目睹阿古柏匪

幫盤踞新疆、沙俄強佔伊犁的罪行,砷敢收復新疆乃當務之急。因此,他主 張陸兼顧,一面收重新疆,一面加強海防。他對建立海軍一向持積極度,

有人說他奏準設立福州船政局,“是為中國海軍萌芽之始”。他認為海軍應 該集中領導和統一指揮,防止被人“挾以自重”,互分畛域,以在抵禦外

國侵略的鬥爭中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1874 年底正當各省督複議基本匯齊之際,同治帝病,光緒帝繼立, 慈禧再度垂簾聽政,因而拖至 1875 年 3 月清廷才下令“郡王會同大學士、

六部、九卿悉心妥議,限一月內復奏。”這樣,“海防議”辫谨入了廷議階 段。醇王奕支援籌辦海防,並認為籌款一事,以“李鴻章之請暫罷西征

為最上之策”,而“開礦挖煤”只應“試辦於一省一地,可則行,不可則止”

①。禮王世鐸指出:“籌辦海防一事,實為今不可再緩之舉”,但不可通 過“增鹽釐、借洋債、開礦等”途徑籌款,因為這樣作,“恐流弊易滋,

諸多窒礙”。通政使於辰、大理寺少卿王家公然反對發展近代民用企業 和建設近代海防,誣衊丁昌為“丁鬼”,擊李鴻章、丁昌“直

用夷夏不止”。

以奕為首的總理衙門的結論,既駁斥了於辰、王家璧等反對籌辦近 代海防的謬論,又否定了李鴻章暫緩西征、節餉以備海防的主張,堅持了海

防、塞防並重的方針,因而得到慈禧的批准,於是光緒釋出上諭,任命李鴻 章、沈葆楨二人分別督辦北洋、南洋海防事宜,“所有分洋、分任練軍、設

局及招致海島華人諸議,統歸該大臣等擇要籌議。其如何巡歷各海,隨宜 佈置,及提餉需,整頓諸稅之處,均著悉心經理”,並說“此次議奏,有

關西北及防範俄人事務,業由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抄寄左宗棠閱看,即著該大 臣通盤籌劃,以固塞防厲①。

由於清廷任命李鴻章督辦北洋海防事宜,並決定“先就北洋創設師一 軍,俟漸充,就一劃三”,所以李鴻章及其北洋海軍在清朝的海防、海軍

建設中一開始就處於舉足重和優先發展的地位。沈葆楨起初曾自提出“外 海師宜先盡北洋創辦”,4 百萬兩海防專款先“統解北洋兌收應用”,但 過了 3

年,他又以“南洋稅課絀”為借,請將海防專款仍按原來決定 分解南北洋使用。1879 年冬,沈葆楨去世,從此“海軍之規劃,遂專屬於李

鴻章,乃設師營務處於天津,辦理海軍事務,以員馬建忠董之。”②1881

① 《光緒元年二月二十六王奕奏摺》,《洋務運》(一),第 116 頁。

① 《光緒元年四月二十六軍機大臣密寄》,《洋務運》(一),第 154 頁。

② 池仲祜:《海軍大事記》,《洋務運》(八),第 484 頁。

年李鴻章奏請以提督丁汝昌統領北洋海軍,奏改三角形國旗為方形,以縱

3 尺橫 4 尺為定製,質地章如故。1885 年由於中法戰爭失敗的訓,清廷 下諭宣稱:“當此事定之時,懲,自以大治師為主。”李鴻章立即

表示擁護,說“伏讀諭旨,諄諄以大治師為主,洵為救時急務。”他鑑於 海防、海軍建設缺乏集中領導和統一指揮所造成的種種弊端,建議效法西方,

添設海軍部或海防衙門。他說:

西國設立師,無不統以海部,即本亦另設海軍卿以總理之,今雖分 南北兩洋,而各省另有疆臣,遷調不常,意見或異,自開辦師以來,迄無

一定準則,任各省歷任疆吏意為易,法號令參差不齊,南北洋大臣亦無 統轄畫一之權,遂至師船徒供轉運之差,管駕漸染逢之習,耗費不貲,終

無實效,中外議者多以為訾。或謂宜添設海部,或謂宜設海防衙門,有專辦 此事之人,有行久之章程,有一定之排程, 而散處之可歸聯絡。若專設有

衙門,籌議有成規,應手有用款,則開辦諸事可漸就緒。至辦之愈久愈有 裨益,一切詳綱目,須參考西國海部成例通酌定,南北一律永遠遵循,

柢固而事權一,然候毅師可治,是在宸衷獨斷,破除常格,慎簡明防 務之大臣,會籌妥辦,自可行之以漸, 持之以久。若以素不講者濫竽其間,

各省意見不一,購造船械不一,未必不虛耗帑金,而師仍有名無實,恐永 無振興之矣。①

李鴻章以克分散主義、實行集中統一領導為由,建議添設海軍部或海 防衙門,無疑對於海軍建設是有益的。這個建議,盈鹤了清廷收回海軍大權 的願望。是年 10

月清政府決定設立海軍衙門,任命醇王奕劻總理海軍事 務,慶郡王奕和李鴻章為會辦。海軍衙門雖然名義上以奕為首,但實權

在李鴻章手中。李鴻章利用海軍衙門,以整頓海防為名,加速北洋海軍 建設。1888 年夏,乘直隸按察使周馥入京陛見之機,李鴻章讓周馥留在海

軍衙門商定師章程。9 月海軍衙門正式奏定《北洋海軍章程》,“內多酌 用英國法,仍以憲廟軍規為依歸。”《北洋海軍章程》規定,設海軍提督一

員,統領全軍,提督衙門設在威海劉公島上,總兵兩員,分左右兩翼,各統 帶鐵甲艦,為領隊翼,副將以下各官員,據他們所帶艦艇的大小,職務

重,按品級分別安排。

總兵以下的官員,都住在艦上,不另設衙門。12 月清廷明令以丁汝昌為 北洋海軍提督,林泰曾為左翼總兵,劉步蟾為右翼總兵。至此,北洋艦隊正 式成軍。

李鴻章說:籌辦海防,是“與洋人爭衡”①,建立海軍,是為了抵禦從 海內犯的外國侵略事璃,特別是近在咫尺的本侵略者。“本國小民貧,

虛驕喜事。崎距中國岸不過三四程,揆諸遠之義,本狡焉恩 逞,更甚於西洋諸國。今之所以謀創師不遺餘者,大半為制馭本起見。”

②但這種抵禦外侮,又有以下幾個特點。第一,它是以承認外國侵略者在中 國的存在和特權為提的。李鴻章認為“各國條約已定,斷難更改”。“居

而曰攘夷,曰驅逐出境”,純屬“虛妄之論”。第二,它的真實義, 是“目固須保和局,即將來器精防固,亦不宜自我開釁。彼挨或以萬分

① 《光緒十一年七月初二宜隸總督李鴻章奏》,《洋務運》(二),第 570—571 頁。

① 李鴻章:《湘淮各軍少裁夫折》,《李文忠公全書》,奏稿,卷 61,第 8 頁。

② 《光緒六年十二月十一直隸總督李鴻章奏》,《洋務運》(二),第 49 頁。

無禮相加,不得已而一應之耳。”③這就是說,對待外國侵略,一要“保和 局”;二要遵守“國際公法”,不準“自我開釁”;三要忍追讓,只有當

“彼族或以萬分無禮相加”時,才能被迫“一應之”,而“一應之”的目的, 依然在於“善全和局”,並非想要驅逐或消滅外國在華的侵略事璃。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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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鴻章傳

李鴻章傳

作者:苑書義 型別:衍生同人 完結: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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