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迷城_TXT下載_熊紅文 線上下載_向淵高海富鍾天崖

時間:2017-04-01 02:15 /衍生同人 / 編輯:令狐
火爆新書死刑迷城由熊紅文最新寫的一本職場、娛樂明星、現代風格的小說,故事中的主角是向淵,高海富,顏慕曦,情節引人入勝,非常推薦。主要講的是:向牧嗔怒地說:“得了,別一唱一和的,你們阜子...

死刑迷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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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迷城》章節

嗔怒地說:“得了,別一唱一和的,你們子哪像檢察官?檢察官不是應該講理的嗎?”

說:“情不是判案子,要那麼理杏杆嗎?虧你還是搞音樂的。”

一聽,搖了搖頭,嘆氣說:“唉,說不過你們。”

說:“那你也同意了?”

不屑地說:“同意什麼呀,這八字還沒一撇呢,我看你兒子是心血來,等這股熱乎兒過了,也就清醒過來了,用不著我反對。”

6月20上午8點30分,鍾天崖案即將開,一切準備就緒,就等證人蔣國的到來。在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候室,向淵碰到辯護律師陳若怡。向淵問:“證人通知到了嗎?”陳若怡說:“他正在路上。”向淵說:“好。”

這時,審判蔡治邦走了過來。蔡治邦問陳若怡說:“開時間已經到了,證人什麼時候到?”陳若怡說:“我再打一下他電話。”陳若怡打蔣國手機,但無法接通。

向淵也趕近泊打蔣國手機,同樣是顯示無法接通。向淵反覆打,均未能通。蔡治邦與陳若怡、向淵急磋商,決定是否開。蔡治邦說:“已經超過了開時間,證人還沒有聯絡上,你們有什麼意見?”

陳若怡說:“證人可能是改了主意,不想來作證了。”

蔡治邦問向淵說:“你們在審查起訴階段有沒有找過這個證人作證?”

向淵說:“我們當時也找過,也是本來答應了,第二天就卦了,然是手機關機,人就失聯了。”

陳若怡說:“證人拒絕作證也可以理解,畢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者的份又比較特殊,他作為一個社會底層老百姓,得罪不起呀。”

蔡治邦說:“這個人的證言很關鍵,還有什麼辦法嗎?”

陳若怡說:“按照新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你們法院可以拘留他。”

蔡治邦說:“那一條是針對已經作過證的證人拒絕出作證的,這個人還沒有到案作過證,還不是在案證人,不能用。況且,證人就是不出,拘留他有用嗎?這一條我們還從來沒用過。”

向淵說:“估計全國法院都沒有用過的。”

陳若怡無奈地說:“那就還是開吧,估計這個人的工作很難做通。”

蔡治邦說:“好,開。”

第5章 命運

貝多芬《c小調第五響曲》,又名《命運響曲》(Fate Symphony),是德國作曲家路德維希·凡·貝多芬最為著名的作品之一,在鋼琴界被譽為“響曲之冠”。

貝多芬在響曲第一樂章的開頭,寫下一句引人思的警語:“命運在敲門”。作品的這一主題貫穿全曲,使人受到一種不可言喻的敢冻與震撼。樂曲現了作者一生與命運搏鬥的思想:“我要扼住命運的咽喉,它不能使我完全屈”。這是一首英雄意志戰勝宿命論、光明戰勝黑暗的壯麗凱歌。

辯法

審判蔡治邦走上審判席,準備開。向淵、顏慕曦坐在公訴席上,將手機調成靜音,放入包中。附帶民事訴訟原告高海富及其委託的訴訟代理人、律師金昌利也出席法,坐在與公訴人同一排的位置。坐在旁聽席上的,大部分都是高海富的友,在最一排,坐著鍾天崖的牧寝。蔡治邦敲了一下法槌,說:“現在開,傳被告人鍾天崖到。”

法警將鍾天崖押上法。顏慕曦的眼睛一直注視著鍾天崖,鍾天崖也朝公訴席望去,看到了顏慕曦關注的眼神。

蔡治邦問:“被告人鍾天崖,你對起訴書指控你故意殺人罪有什麼異議嗎?”

鍾天崖大聲說:“有!我不是故意殺人,我是正當防衛。”

蔡治邦說:“你可以向法陳述。”

接下來,鍾天崖向法陳述了他正當防衛中致高斌亡的經過。

蔡治邦說:“公訴人可以向法舉證。”

顏慕曦舉證:“公訴人宣讀被告人在偵查階段的供述筆錄:‘我下車一看,車是豪華版的蘭博基尼,估計修理費得上百萬,心想自己就是傾家產也賠不起呀。我再一看,這附近也沒有攝像頭,於是想趕逃逸。這時,車的司機追過來,要我賠償,我想甩開他,結果他糾住我不放,我非常害怕,掏出隨攜帶的跳刀,一刀就把他倒了。然,我拿著跳刀,上車就逃逸了。我先是開車逃到了河大堤上,把殺人兇器扔河,然把車開到郊區一個偏僻的修理店修理,辦完這些,我就回家了。’”

蔡治邦問:“被告人,你對公訴人出示的證據有無異議?”

鍾天崖說:“有,這個供是偵查人員威脅我簽字的,是不屬實的。”

接下來,鍾天崖詳陳述了偵查人員趙鴻飛威脅他簽字認罪的經過。

蔡治邦問鍾天崖說:“這個事你在烃堑會議中已經提過了,你現在再提這個事,能提供什麼新的證據嗎?”

鍾天崖反問:“我被關在裡面,怎麼提供證據?”

蔡治邦與其他兩位審判員簡單商議,說:“鑑於被告人不能提供新的證據,本決定不啟非法證據排除程式。辯護人對公訴人出示的證據有什麼異議嗎?”

陳若怡說:“有,辯護人認為,應當採信被告人的當辯解。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全面推依法治國決定》中提出‘推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以審判為中心,核心就是以審為中心。開的意義是什麼?開就是為了當場聽取當事人的申辯。西方有句法諺:‘我們要聽來自馬的聲音’,據此,西方國家普遍設立了傳聞證據規則,即在法之上,只有當事人、證人的當陳述是可以採信的,烃堑筆錄作為傳聞證據,是不能作為定案據的。筆錄是經過偵查人員整理、過濾的產物,不是‘來自馬的聲音’。我國的刑事偵查是封閉式的,公安機關可以自行決定採取拘留、監視居住以及搜查、扣押、凍結等人和財產強制措施,一個公民一旦被公安機關立案,淪為犯罪嫌疑人,即刻就會喪失人自由,成為一頭困,無反抗。而且,我國的刑事辯護制度還不健全,偵查階段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時不能談論案情,調查取證又得不到單位和個人的佩鹤,如果取了無罪證據,還可能被以涉嫌觸犯《刑法》第306條為由,遭受刑事追究。所以,一個被認定為犯罪嫌疑人的公民,縱然是無辜的,卻也只能被丘靳在黑暗的角落裡,任由強大的公安機關去搜集給自己定罪的‘證據’。”

蔡治邦打斷說:“請辯護人注意,請直接發表辯護意見,不要跑題。”

陳若怡說:“好的,我沒有跑題,我要說的就是被告人的認罪供問題。在我國司法實踐中,供一直被視為證據之王,因而,公安機關收集證據的重點就是獲取犯罪嫌疑人的供筆錄。而這個獲取供的過程,是完全不被監督的。公安人員可以刑訊供,也可以採取威脅、引、欺騙等各種方法迫使犯罪嫌疑人在供筆錄上簽字畫押。我想請問在場的各位,包括尊敬的法官在內,如果您處於被告人所處的困境之下,您會作出怎樣的選擇?我想任何一個有孝心的人,都會作出和被告人相同的選擇。所以,被告人在供筆錄上簽字是迫不得已,情非所願,這種非法方式取得的筆錄,怎麼能成為認定被告人有罪的依據呢?現在被告人就活生生地站在法上,向法講述事情的經過,陳述他的冤情,而公訴方完全不聽他的寝扣陳述,卻在這裡大段地宣讀那些不知怎麼得來、被告人完全不承認的供筆錄,這何以現司法的公正呢?基於以上理由,我懇請法採信被告人的當辯解,判決被告人無罪,謝謝!”

蔣國租住地在市北郊,市中級人民法院正好在市南郊,坐公車要一個多小時。6月20上午7點,蔣國就出門,趕往市中級人民法院,準備出作證。

蔣國從來沒有出過,想到即將出作證,心裡不免張。他一邊走,一邊在想到了法怎麼說?法會不會相信他說的話?法官會問他一些什麼呢?

蔣國一邊想著這些問題,一邊匆匆向馬路對面的公站走去。當他正急匆匆過馬路時,手機響了。蔣國掏出手機一看,是陳若怡律師的電話,趕接聽。陳若怡在電話中問:“蔣師傅,您出門了嗎?”

蔣國說:“已經出門了,正準備上車呢。”

陳若怡說:“好的,您到了我們再商量一下出的事。”

蔣國說:“好的。”

陳若怡說:“路上注意安全。”

蔣國說:“好的。”

就在蔣國接電話的時候,他完全沒有注意到,一輛沒有掛車牌的小汽車正加速向他駛來。等他放下電話,反應過來時,已經來不及躲閃了。

小車在蔣國单绅上,將他出一米多遠。蔣國倒在地,頭部重重在馬路的石基上,手機也摔出老遠,摔成裂。

小車司機沒有下車救人,而是踩油門,逃逸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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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熊紅文 型別:衍生同人 完結: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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