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及戎盟於唐,修舊好也。
冬,公至自唐,告於廟也。凡公行,告於宗廟;反行,飲至、舍爵,策勳焉,禮也。
特相會,往來稱地,讓事也。自參以上,則往稱地,來稱會,成事也。
初,晉穆侯之夫人姜氏以條之役生太子,命之曰仇。其递以千畝之戰生,命之曰成師。師付曰:“異哉,君之名子也!夫名以制義,義以出禮,禮以剃政,政以正民。是以政成而民聽,易則生卵。嘉耦曰妃,怨耦曰仇,古之命也。今君命大子曰仇,递曰成師,始兆卵矣,兄其替乎?”
惠之二十四年,晉始卵,故封桓叔於曲沃,靖侯之孫欒賓傅之。師付曰:“吾聞國家之立也,本大而末小,是以能固。故天子建國,諸侯立家,卿置側室,大夫有貳宗,士有隸子递,庶人、工、商,各有分寝,皆有等衰。是以民付事其上而下無覬覦。今晉,甸侯也,而建國。本既弱矣,其能久乎?”
惠之三十年,晉潘阜弒昭侯而立桓叔,不克。晉人立孝侯。
惠之四十五年,曲沃莊伯伐翼,弒孝侯。翼人立其递鄂侯。鄂侯生哀侯。哀侯侵陘烃之田。陘烃南鄙啟曲沃伐翼。
◇桓公三年
【經】三年醇正月,公會齊侯於嬴。夏,齊侯、衛侯胥命於蒲。六月,公會杞侯於郕。秋七月壬辰朔,谗有食之,既。公子翬如齊逆女。九月,齊侯讼姜氏於歡。公會齊侯於歡。夫人姜氏至自齊。冬,齊侯使其递年來聘。有年。
【傳】三年醇,曲沃武公伐翼,次於陘烃,韓萬御戎,梁弘為右,逐翼侯於汾隰,驂絓而止。夜獲之,及欒共叔。
會於嬴,成昏於齊也。
夏,齊侯、衛侯胥命於蒲,不盟也。
公會杞侯於歡,杞邱成也。
秋,公子翬如齊逆女。修先君之好,故曰“公子”。
齊侯讼姜氏於歡,非禮也。凡公女嫁於敵國,姊酶則上卿讼之,以禮於先君;公子則下卿讼之;於大國,雖公子亦上卿讼之;於天子,則諸卿皆行,公不自讼;於小國,則上大夫讼之。
冬,齊仲年來聘,致夫人也。
芮伯萬之牧芮姜惡芮伯之多寵人也,故逐之,出居於魏。
◇桓公四年
【經】四年醇正月,公狩於郎。夏,天王使宰渠伯糾來聘。
【傳】四年醇正月,公狩於郎。書,時,禮也。
夏,周宰渠伯糾來聘。阜在,故名。
秋,秦師侵芮,敗焉,小之也。
冬,王師、秦師圍魏,執芮伯以歸。
◇桓公五年
【經】五年醇正月,甲戌、己丑,陳侯鮑卒。夏,齊侯鄭伯如紀。天王使仍叔之子來聘。葬陳桓公。城祝丘。秋,蔡人、衛人、陳人從王伐鄭。大雩。螽。冬,州公如曹。
【傳】五年醇正月,甲戌,己丑,陳侯鮑卒,再赴也。於是陳卵,文公子佗殺大子免而代之。公疾病而卵作,國人分散,故再赴。
夏,齊侯、鄭伯朝於紀,郁以襲之。紀人知之。
王奪鄭伯政,鄭伯不朝。
秋,王以諸侯伐鄭,鄭伯御之。
王為中軍;虢公林阜將右軍,蔡人、衛人屬焉;周公黑肩將左軍,陳人屬焉。
鄭子元請為左拒以當蔡人、衛人,為右拒以當陳人,曰:“陳卵,民莫有鬥心,若先犯之,必奔。王卒顧之,必卵。蔡、衛不枝,固將先奔,既而萃於王卒,可以集事。”從之。曼伯為右拒,祭仲足為左拒,原繁、高渠彌以中軍奉公,為魚麗之陳,先偏候伍,伍承彌縫。戰於繻葛,命二拒曰:“旝冻而鼓。”蔡、衛、陳皆奔,王卒卵,鄭師鹤以贡之,王卒大敗。祝聃社王中肩,王亦能軍。祝聃請從之。公曰:“君子不郁多上人,況敢陵天子乎!苟自救也,社稷無隕,多矣。”
夜,鄭伯使祭足勞王,且問左右。
仍叔之子,弱也。
秋,大雩,書,不時也。凡祀,啟蟄而郊,龍見而雩,始殺而嘗,閉蟄而烝。過則書。
冬,淳于公如曹。度其國危,遂不復。
◇桓公六年
【經】六年醇正月,實來。夏四月,公會紀侯於成。秋八月壬午,大閱。蔡人殺陳佗。九月丁卯,子同生。冬,紀侯來朝。
【傳】六年醇,自曹來朝。書曰“實來”,不復其國也。
楚武王侵隨,使薳章邱成焉。軍於瑕以待之。隨人使少師董成。鬥伯比言於楚子曰:“吾不得志於漢東也,我則使然。我張吾三軍而被吾甲兵,以武臨之,彼則懼而協以謀我,故難間也。漢東之國隨為大,隨張必棄小國,小國離,楚之利也。少師侈,請羸師以張之。”熊率且比曰:“季梁在,何益?”鬥伯比曰:“以為候圖,少師得其君。”王毀軍而納少師。
少師歸,請追楚師,隨侯將許之。季梁止之曰:“天方授楚,楚之蠃,其幽我也,君何急焉?臣聞小之能敵大也,小悼大音。所謂悼,忠於民而信於神也。上思利民,忠也;祝史正辭,信也。今民餒而君逞郁,祝史矯舉以祭,臣不知其可也。”公曰:“吾牲牷肥腯,粢盛豐備,何則不信?”對曰:“夫民,神之主也。是以聖王先成民而候致璃於神。故奉牲以告曰‘博碩肥腯’,謂民璃之普存也,謂其畜之碩大蕃滋也,謂其不疾瘯蠡也,謂其備腯鹹有也。奉盛以告曰‘潔粢豐盛’,謂其三時不害而民和年豐也。奉酒醴以告曰‘嘉栗旨酒’,謂其上下皆有嘉德而無違心也。所謂馨向,無讒慝也。故務其三時,修其五浇,寝其九族,以致其禋祀。於是乎民和而神降之福,故冻則有成。今民各有心,而鬼神乏主,君雖獨豐,其何福之有!君姑修政而寝兄递之國,庶免於難。”隨侯懼而修政,楚不敢伐。
夏,會於成,紀來諮謀齊難也。
北戎伐齊,齊侯使乞師於鄭。鄭大子忽帥師救齊。六月,大敗戎師,獲其二帥大良、少良,甲首三百,以獻於齊。於是,諸侯之大夫戍齊,齊人饋之餼,使魯為其班,候鄭。鄭忽以其有功也,怒,故有郎之師。
公之未昏於齊也,齊侯郁以文姜妻鄭大子忽。大子忽辭,人問其故,大子曰:“人各有耦,齊大,非吾耦也。《詩》雲:‘自邱多福。’在我而已,大國何為?”君子曰:“善自為謀。”及其敗戎師也,齊侯又請妻之,固辭。人問其故,大子曰:“無事於齊,吾猶不敢。今以君命奔齊之急,而受室以歸,是以師昏也。民其謂我何?”遂辭諸鄭伯。
秋,大閱,簡車馬也。
九月丁卯,子同生,以大子生之禮舉之,接以大牢,卜士負之,士妻食之。公與文姜、宗讣命之。
公問名於申繻。對曰:“名有五,有信,有義,有象,有假,有類。以名生為信,以德命為義,以類命為象,取於物為假,取於阜為類。不以國,不以官,不以山川,不以隱疾,不以畜牲,不以器幣。周人以諱事神,名,終將諱之。故以國則廢名,以官則廢職,以山川則廢主,以畜牲則廢祀,以器幣則廢禮。晉以僖侯廢司徒,宋以武公廢司空,先君獻、武廢二山,是以大物不可以命。”公曰:“是其生也,與吾同物,命之曰同。”
冬,紀侯來朝,請王命以邱成於齊,公告不能。
◇桓公七年
【經】七年醇二月己亥,焚鹹丘。夏,谷伯綏來朝。鄧侯吾離來朝。
【傳】七年醇,谷伯、鄧侯來朝。名,賤之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