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若相逢於江湖線上閱讀無廣告/現代/金庸/全文無廣告免費閱讀

時間:2017-10-24 11:26 /衍生同人 / 編輯:綠萍
主角叫明報月刊,金庸先生的書名叫《莫若相逢於江湖》,這本小說的作者是金庸創作的搞笑、文學、江湖風格的小說,文中的愛情故事悽美而純潔,文筆極佳,實力推薦。小說精彩段落試讀:金庸 《心經》有過許多人的語剃譯文,以我所見,很多牽強附會,從來沒有人譯得像劉殿爵先生這樣好的。《心經...

莫若相逢於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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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若相逢於江湖》線上閱讀

《莫若相逢於江湖》章節

金庸

《心經》有過許多人的語譯文,以我所見,很多牽強附會,從來沒有人譯得像劉殿爵先生這樣好的。《心經》極難翻譯,劉先生的譯文中卻有許多精當的表達,例如“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十二字,實在譯得既簡潔,又明確。又如“”字譯作“形”,也十分精彩。“”(rupa)一字,原始佛只指“活人绅剃”,小乘部派佛學者擴充之而有“形象”“特質”兩義,大乘佛學者更擴充之而有“物質”之義。“形”一詞將各種意義兼收幷蓄,應該說是最好的譯法。所有註譯既精且博,讀令人很佩

我只有一些小小意見,僅供參考。

1。我以為“想”(samjna)主要意思是“認識”。與英文的perception有些接近,包括“記憶”在內。“官的覺”似乎包括在“受”中。官接受了外界事物的印象,經過“想”的作用,才認知這是什麼,其中包括“與過去的記憶相印證,這才明了”之意。一般“阿毗達”中的解說,近人印順法師等都持此說法。“想”除了perception之外,似還有conception的義。

2。“行”主要包括三種內容:一、思考;二、判斷;三、採取行的決定。或許譯作“思考與決定”較為全面。

3。“法”(dharma),“俱舍論”的七十五法之“法”,是指“終極的事物”,大意與elements(元素)相當,那是“有部”的見解。般若部似乎是指“觀念”,不分為七十五法,而是指“心中對各種事物所構成的觀念”。“諸法空相”四字,在般若部的哲學中,可能是這樣:“心中對一切事物的認識和觀念都是空的。”般若部不承認有所謂“終極的事物”。有“終極的事物”,是“說一切有部”與“唯識”系統的見解。劉先生下文譯“法”為“心所認知的物件”,譯得極好。般若部認為,這些物件其實是空的,並不真正存在,只是“認知者心中所構成的觀念而已”。

4。佛學者有些人對“因”和“緣”有所區別,因是原因,緣是條件。

5。“無智”與“無明”中的“智”“明”兩字,本為形容詞,但似亦可轉作名詞用。“無智”是“缺乏智慧”,“無明”是“沒有真正的認識”。在現代語,“無明”的確不易瞭解,“愚昧”易懂得多。不過“般若波羅多”的基本,在於設法得到“般若”而“達到彼岸”。“般若”即“明”,“無明”即“還沒有得到般若的狀”,所以“無明”的義似較“愚昧”為廣,有“無明盡”即“明”之意,這也是原始佛的原意,大乘般若部和原始佛想法不同,認為本沒有“無明”或“無明盡”,那都是人的觀念,一有觀念,即有蔽障。

6。“有”(bhava)在佛義中當為“流轉不息的生命”之意,確與be-coming相當。人未生之,在回中是有“有”的,例如“鬼”“中姻绅”“天”“地獄”都是“有”(生命)的一種形

7。“能夠踏在一切足以令人顛倒的見之上”一句似稍覺費解,“踏在……之上”,或即“超越、擺脫、解脫”之意。般若部主張不可有“見”,見固然不可有,正見亦不可有,有是非黑之辨,即不能得般若,必須拋棄任何邏輯思辨。般若部認為,任何見解都是“顛倒夢想”,所以必須“無知亦無得”。龍樹“中觀論”的本主張,是不可有任何見解,般若智方有可能生起。亦即《金剛經》所云:“法尚應舍,何況非法?”之意。

8。“這就是說,能令闢無所容”似乎說得稍實。我的理解是:“般若波羅多是真實不虛的”,意思說:“沒有見解、沒有認知、不做邏輯思維,拋開所有觀念,連佛一切基本真理如四聖諦、十二因緣等等,也全都拋開,其中就不會有錯誤了。”

上述意見和劉先生在電話中談起,劉先生很高興,希望附在他的譯文之,而編者也這樣主張。對佛經的理解和會,向來是不一致的,也不需要一致,所以提出些見,當不算不恭。那只是從不同的觀點上,有另外一些想法而已。草草寫來,未加思,尚請劉先生和讀者指

原載於《明報月刊》一九八〇年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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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若相逢於江湖

莫若相逢於江湖

作者:金庸 型別:衍生同人 完結: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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