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屠殺之鐵證佚名_-最新章節-精彩無彈窗閱讀

時間:2018-10-13 01:26 /衍生同人 / 編輯:玉卿
小說主人公是難民區,埋屍,南京城的小說是《南京大屠殺之鐵證》,這本小說的作者是佚名_創作的歷史軍事、特工、鐵血類小說,內容主要講述:德利漠美鼓樓醫院 李格斯美金陵大學 國際宏十字會南京委員會 主席梅奇,副主席李健南、羅威,委員福斯多牧...

南京大屠殺之鐵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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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屠殺之鐵證》章節

德利漠美鼓樓醫院

李格斯美金陵大學

國際十字會南京委員會

主席梅奇,副主席李健南、羅威,委員福斯多牧師、克魯治、德威南夫人、魏特琳女士、威爾遜、福婁、德利漠、麥加牧師、悲志博士、雷伯、史密斯博士、密爾士牧師,普牧希洛夫和沈玉書牧師。該組織下設有南京分會。

難民區的劃定界限是:南起漢中路,東起中山路,北迄山西中路,西迄西康路。界內有金陵大學、金陵文理學院、南京神學院、南京法學院、德國俱樂部、國民最高法院、無錫同鄉會等處設定的25個收容所,可收容25萬難民。但軍拒絕承認這個人主義的機構,以致使得這個機構喪失了保護難民們生命財產安全的可能

且看外僑目睹軍屠殺的行。

《紐約時報》記者德丁為採訪訊息,到15一直留在南京。他就南京市區發生的慘狀作了“在南京的馬路上,屍累累。有時還得先移開屍,汽車才能透過”和“到處橫著中國普通市民的屍”的報

我們一定還記得,小生在樂路上第一次看到沈老太太被本兵打的情景,也不會忘記李老頭帶領小生跨過一疽疽,跑過一條條街巷狼狽逃命的情景。樂路在中華門裡。德丁這篇報:“到處橫著中國市民的屍”與他們所見完全一致。可以肯定,這是由中華門侵入市內的軍第6師團和第11旅團把市民當作戰鬥物件加以擊所造成的嚴重果。此報與《鐵證如山》中的“例證之18”——施惠雲在門東、門西埋屍的情況也相一致。

當時,擔任慈善團剃宏十字會南京分會的副會許傳音負責處理遺棄屍的掩埋工作。他是中國人,與世界十字會多有聯絡,曾出席遠東國際軍事法。就南京陷落的第三天情況向法作證說:

我目擊了本兵的所作所為。我曾在一條主要馬路上點過屍的數目,當時在南京市內沒有中國軍隊,所看到的屍男女老少都是市民,是普通老百姓。沒有一個穿軍裝的。(《記錄》35號,載引資料集,第25頁)

面曾經提到汪良向中國歸來者聯會的訪華代表團提到南京城內“兩條血路”的慘況。許傳音在馬路上“看到到處都躺著屍”,指的就是兩條血路中的一條。另一條血路——中山北路上被本殺害的難民,國民退卻下來計程車兵和病員則由佐佐木元勝和西條八十來加以證實。

早在第二章裡我們曾經介紹了《戰郵政旗》作者佐佐木元勝看到中山北路的慘況。他在12月16下午到達南京,即在舉行入城儀式一天到達南京。南京陷落了三天,在馬路上仍可看到當時的悲慘情景:“當時有一、二萬中國兵在被殺,其中好象也有脫去軍裝而換上辫溢的中國兵。”

洞富雄先生從《未來》雜誌(1976年12號)一篇題目為《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三——南京大屠殺》中瞭解到詩人西條八十所寫的見聞裡,有關於南京大屠殺留下的現場記錄,其中在12月17“入城式”那天,他在下關下船上岸

我出去一看,見碼頭對面有一座高高的板牆。牆內中國兵的屍堆積如山。我心想:“已漸漸開始啦。”

我一直往跑去,來到寬闊的中山北路。那是楊樹覆蓋的林蔭,參加閱兵式的軍隊不斷地行著。他們首先要穿過暗的挹江門。那裡,在厚得令人吃驚的鐵門背,堆起了敵人的沙袋,像揚子江岸邊裝米的草包那樣,沙袋集中在一起。從這一帶開始,一路上,橫躺著很多穿著當地居民溢付的中國兵屍以及去的軍馬。(引自《大屠殺》第55至66頁)

第三部分 外國人之目睹及其文字記載第31節 外國人之目睹及其文字記載(2)(圖)

井手純二於1938年1月上旬拍攝的下關江邊鐵棧橋附近的屠殺現場

對於“已漸漸開始啦”這句話,這無疑意味著屠殺俘虜。洞富雄先生分析,這隻能認為是西條八十據自己的判斷料到將會發生這種事情,或是西條八十從別人中聽說到即將會發生這種事情。如果是這樣的話,屠殺決非偶然發生的事件,所謂“不幸”的事件,似乎只能說是出自於本軍隊有計劃、有意識的殘忍的屠殺。

金陵大學的貝茨博士對許傳音的馬路上的所見,也在遠東國際軍事法上作證時說:

“我們儘可能地在安全地及其附近地方作了調查。斯邁思授和我作了各種調查,結果得出了結論是在我們確切知的範圍內,城內有一萬二千個男女包括兒童在內的非戰鬥人員遭到殺害。

除此之外,在市區內還有許多人被殺害,但我們無法統計這些被殺害者的人數。在市區外,也有相當多的人被殺。以上所說,全然不包括遭屠殺的幾萬名中國士兵或曾經是中國士兵的男子。”(《記錄》36號,引書Ⅰ,第49頁)

《鐵證如山》例證之十七中,劉世堯所見在五臺山小學面塘裡有83本兵殺害的中國人的屍。這個地點在難民區之內,由此可以證實貝茨博士的論說。證例中劉世堯還證實:本兵把好幾百個難民趕清涼山一個大洞裡,將他們用汽油活活燒。清涼山僅在難民區西邊的邊緣,此次屠殺對難民區內一定震很大。

田伯烈看到本軍肆意屠殺中國的平民百姓和已放下武器計程車兵,對軍不守信義到失望。他說:“當谨贡南京的時候,機散發傳單稱‘軍將盡保護善良的人民,使他們能夠安居樂業’。12月10軍總司令松井石大將在勸唐生智將軍不戰而退的傳單中,他也這樣說:“軍對於抗分子雖然苛酷無情,但對於非武裝的平民與不懷敵意的中國軍隊,則採取寬宏和善的度”。本軍隊對於自己的諾言,究竟履行到什麼程度,下面的事實可以顯示出來。他稱貝茨是南京一位最受尊敬最有聲望、度極為公正的外僑,並引用他12月15寫給上海友人的一封信說:

在南京,本軍已經名譽掃地,甚至得不到中國市民的尊敬和外僑的好評……

入城兩天來,由於本軍連續不斷地殺人,大規模而有計劃地掠奪,肆意妨害居民家生活(包括侮入讣女)等等,南京的局越發不可收拾了。外僑巡視市區報告說,這時在馬路上堆了許多市民的屍。昨天,在南京市市中心幾乎每個街區都有一去的市 民中,大部分人是在十三下午和晚上的,就是說是在本軍入侵時或被機强强殺,或被刀戳的。如果誰因恐怖與興奮奔跑,誰在黃昏被抓去,幾乎都被就地決。其殘酷程度是難以置信的。南京安全區也和其他地方一樣,都是如此,外僑和有地位的中國人曾清楚地目睹了這許多行。有些人被刀砍得慘不忍睹。

有幾批男子被帶走,本軍把他們看作是當過中國兵的,因而他們都被綁在一起,一一被殺。這些士兵已放棄了武器,脫去了軍裝。因此可以說,實際上,除了為搬運搶奪來的東西和裝備物資,需要從什麼地方找暫時充當苦的人外,被抓獲的一批批男子肯定是要被殺的,當然,連俘虜的影子也看不到了。本軍強迫當地中國警察從難民區內的一幢子拉出了四百個人,每五十人排成一行綁起來,帶著步和機本士兵在他們中間,把他們押走。不管目擊者作什麼樣的說明,他們的命運是不言而喻的。(摘自《外人目睹中之行》)

據當時軍殘的實際情況,貝茨肯定從難民區裡抓走的警察和難民是被軍殺害了。但他不知屠殺的地點。本軍也不會讓他知屠殺中國警察和難民的行。實際上,這些警察和難民是被押到漢中門外被殺害了。1946年5月,伍德在遠東國際軍事法審判戰犯時控訴了本軍此一行,證實在漢中門外的大屠殺。

我之所以在這裡重提伍德的一部證詞,是因為本軍在漢西門外行了多次集屠殺,這只是首次而已。汪良曾向中國歸來者聯會的訪華代表團說過:“在漢西門外的沙地上,每天有數百人,多的時候有數千人被集屠殺,他們都是現在還活著的證人殷有餘先生。”這裡所說的“漢西門”。那麼汪良所說的漢西門集屠殺有無其他證人呢?有。

先看本方面的證詞。本廣播協會1977年8月22晚8時題為《映像的證詞,戰鬥的軍隊》的廣播中,提到過井之脅定二這個牧師。他曾參加南京陷戰。他說:當時,在南京漢西門外,有30米左右寬的防坦克壕溝,全為屍所埋沒,馬拉的輜重車在屍上碾過。(引自《大屠殺》第60頁)

毫無疑問,當時溝裡填了被本軍所殺害中國人的屍一句可能有些誇張了。但不管怎麼說,本軍在漢西門外集屠殺南京市民的事實則不容否認。這一點從貝茨博士1938年1月25的手記中也得到了證實。他在那一天手記中寫

中國十字會的一個負責人請我們去漢中門外,視察一下在那裡的許多屍……漢中門現在封鎖著。掩埋隊報告說,在那裡有遺棄屍三千。那些屍經大批處決原封未或是成排地倒下,或是重疊著遺棄在那裡。(引書2,第47頁)

就在漢中門第一次集屠殺的當天上午,貝茨曾駕駛汽車一個本海軍軍官回下關軍艦,但在半路上被一個陸軍軍官阻止,說那邊還正在撲滅少數中國軍隊,因有危險,故平民不準過去。貝茨說:“我們止的地方就在軍政部,目睹殺已被解除武裝的中國兵和許多無辜的平民,不准我過去,原來是這原因。”但當天下午他還是設法和路透社的斯密士•史蒂爾到了下關,一路之上,屍骸累累,觸目驚心,難於描寫,令他永不能忘。

《外人目睹中軍之行》一書中就15那天晚上寫

那天晚上,在職員開會時通知說,在我們總部附近的一個收容所裡,士兵們帶走了全部難民一千三百名準備殺。我們知,其中有許多人過去當過兵。可是雷伯當天下午已得到本軍官的允准,不再傷害他們的命。他們怎麼樣呢?現在已經明明拜拜。男人們在帶刀計程車兵們的押下,排好了隊,每一百個人集中起來,系在一起。戴著帽子的人被簇饱地抓去帽子,扔在地上。然,我們透過車頭燈的照明,看到他們走向刑場……我們自己覺得心裡憋得慌。他們從南邊一直拖著沉重的步子走來,其中不是也有四個廣東青年曾於昨天無可奈何地向我出了武器嗎?有一個绅剃強壯的高個子北方人,他那作出生攸關的決定時所流出來的幻滅的目光,至今還留在我的腦海裡,令人擔憂。我對他們說,要本軍保證難民的生命安全,這是多麼愚蠢!我們信,本軍至少可能會在某種程度上實現其所作的保證,在他們到達同時,也許會建立秩序。但做夢也沒有想到,他們的行恐怖是殘忍透了。因為來更險惡的子來臨了。(《外人目睹中軍之行》,引自《大屠殺》第125至126頁)

洞富雄經過全面分析資料認為:上述所說的本軍從安全區帶走了1300名左右難民並加以屠殺,是本軍在安全區最初搜查捕殺的辫溢兵數字。當時黃俊鄉曾被本軍逮捕,但倖免於難。他在為提遠東國際軍事法審判而作的宣誓述中(檢證1733)敘述如下:

1937年歷11月9本軍在光華門附近炸城牆,侵入城內,近難民區。兩天本軍開始搜查住宅。他們見到地上到處是丟棄的武器,斷定有許多軍人潛伏在難民區內。於是,他們無視國際義就開始行殺戳。凡18歲到40歲的人,一概被作為國民軍而逮捕起來。最初幾天逮捕的人超過兩千名。我也是其中之一。被捕的人成四列縱隊,從難民區出發,走向揚子江堤岸的各處(塔橋、四所村、老江、草鞋峽、燕子磯一帶),隊伍達一裡(約二英里)。入夜本軍幾乎把他們斬盡殺絕。(引自《大屠殺》第126至127頁)

這裡提到了許多難民被本軍押到下關各地屠殺,那麼本兵在城裡還有其他屠殺嗎?有!而且很多,非筆墨能夠寫盡。

本軍出於屠殺的目的,對南京的城裡城外行了徹底的搜查,凡是他們認為是“中國兵”或是有可能成為“中國兵的人”一律當場或者帶到指定地點加以殺害。喬治菲奇是紐約基督青年會國際委員會書記,他就當時在南京看到的情景,在遠東國際軍事法作證時說:“本人從我們宿營的地方抓人時,不遵守任何規定。他們把手上有老繭和剃光頭的,當作曾經當過兵的充分證據,認為務必判處刑。在我宿營的地方,幾乎都受到軍隊的侵入,他們想要殺誰,就把他拉出去”。(《記錄》58號,引書1,第115頁)

第三部分 外國人之目睹及其文字記載第32節 外國人之目睹及其文字記載(3)(圖)

隨軍

中國人和西方人不同,很多人不剪“西裝頭”而剃光頭,是我們的民族習慣而已。勤勞、忠厚也是中華民族的優點之一。勞慣了的工人農民的手上哪能沒有老繭呢? 更不幸的是有誰的頭被曬黑了而腦門上顯出的額角,這樣許多風餐宿的難民,均被本軍看成是“中國兵”而加以屠殺,而且有時沒有明確理由想殺誰就把誰殺害了。美國大使館的埃斯皮領事在報告中說:

除由本軍負責驅逐中國軍人和對他們執行刑外,本兵以兩、三人或兩三人以上為一小組,在全市行巡邏。這些兵殺人、強或掠奪,引起了城市裡莫大的恐慌。這些兵為所為,什麼事都得出來,他們是否得到了空委任狀,抑或本軍在入城,完全不受管制?對此毫無充分說明。我們聽說,最高指揮官至少發出了兩項命令,這就是:命令對官兵加以管制,又嚴格命令軍隊在入城切勿燒燬財產。

但就實際情況來說,幾千幾萬個本兵聚集於全市,犯下了荒謬絕的掠奪和殘行為。據外僑目睹說,士兵們像一群人,放任自流,糟蹋了城市。全市無數男女和兒童被殺。據說,本軍殺或用刀殺戳一般老百姓,卻絲毫沒有明確的理由,這種情況很多。(《記錄》59號,引書1,第153頁)

面曾經提到,《紐約時報》記者德丁為了採訪訊息,15留在南京,他對本兵屠殺人民的情況作了如下的報:“一般市民,不問男女老少都被本軍殺。時常見到有老人趴在馬路上,很明顯,他們個個都是被本兵憑一時高興從背擊斃的”。

德丁的報是否是從個別偶然發生的屠殺中提煉出來,不普遍呢?不是的。我們看看《南京安全區檔案》中記載些什麼?

26年12月15,在安全區內,有十字會之衛生隊清夫6人,無故被殺。

26年12月15,有一負傷之華人奔至金陵大學醫院,據其述稱:當時計有6人被軍由安全區拉出強迫運軍械,行抵下關突被軍開强社殺,本人裡逃生。

1937年12月15,一名有刀傷的男人來到鼓樓醫院,述稱:他們6名華人被從安全區抓去運彈藥到下關,當他們抵達下關時,軍即用刀將他們全部殺,只有他一人裡逃生,回到鼓樓。

26年12月15上午8時,有已入德國籍華人王惠者(譯音)被軍多人逮捕,該人出示德國旗竟被軍將旗棄毀,即迫其負重擔。詎行至九江路,軍忽從背向其擊,幸未中要害,乃奔至金陵大學醫院治並陳悲切。

26年12月15,有一60歲之華人由其侄伴同逃入安全區,在途中被殺,其侄則負傷奔至金大醫院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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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屠殺之鐵證

南京大屠殺之鐵證

作者:佚名_ 型別:衍生同人 完結: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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